商用及工業樓宇 - 遞交申請
- 業主可在任何時間提交本計劃的申請。本公司將會分批處理收到的申請。每批次有一個月的收集期(以該批次的第一個申請日期起計算),在收集期內收到的申請將會一併處理。本公司會透過網頁公布每一批次申請的一個月收集期時間。
- 業主可以親臨本公司索取或透過本公司網頁下載本計劃的申請表格。申請者須一起填妥及簽署申請表格及提供相關資料予本公司。有興趣的業主可聯絡本公司安排簡報會,解釋本計劃的詳情及協助填寫表格。
- 業主在遞交申請前,必須確保其申請已符合「申請資格」第1段內所述的要求。
- 業主須提名聯絡人並填寫其姓名於申請表格內。聯絡人本身必須是申請業主,並可由多於一位人士出任。本公司可能會聯繫聯絡人以安排視察樓宇狀況、獲取更多資料或釐清一些填報於申請表格的資料、以及其他有關該申請的事宜。
- 聯絡人須通知申請地盤內的業主有關申請。聯絡人可從本公司提取所需數量的中介服務(先導計劃)海報及通知信,於申請地盤內每幢樓宇的大堂顯眼處張貼海報,及把通知信投入每幢樓宇的單位的信箱內。如聯絡人有其他方法通知業主,請在申請表格內填寫已採用或將採用的方法。
- 若業主已提交申請表格同時參與市建局的需求主導(先導計劃)而該項申請仍在批核中,業主必須首先撤回該項申請方可提交本計劃的申請。
- 如本公司在評核申請時發現個別申請中的地盤與其他申請內的地盤有重疊,本公司將會要求出現重疊地盤申請表上的所有聯絡人在指定時間內以書面回覆選取其中一份申請作為其最終申請。如本公司在指定時間內沒有收到聯絡人的書面回覆,所有涉及重疊的申請將有可能不被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