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及工業樓宇 - 可選方案(只適用於未能通過財務可行性評估之申請)
如任何中介服務的申請未能通過財務可行性評估,在一般情況下不會獲本公司選取作進一步處理。為協助有需要的業主,本公司會為有關申請提供一個「可選方案」,詳情如下:
- 申請雖未能通過財務可行性評估,但符合所有其他申請資格及遴選準則,在「可選方案」下,該申請仍可能獲繼續處理。本公司有絕對酌情權考慮是否繼續處理該申請,前提是業主須承擔在達至聯合出售過程中所需委聘的顧問的全數費用,並同意分兩期分別於簽訂中介協議及聯合出售協議時按比例各自支付。
- 申請者必須於申請表格中確認會否選擇「可選方案」。除非所有申請者皆已確認選擇「可選方案」,否則本公司將不會考慮以「可選方案」處理有關申請。
- 所有條款皆適用於「可選方案」,惟:
- 「費用及支出」內的第2段將為以下所取代:
在達至聯合出售的過程中,本公司會代表業主委聘有關顧問(包括但不限於律師、估價顧問、物業代理顧問等)為業主提供服務。就達至聯合出售過程中的顧問費用及有關支出全數(「相關全數」),業主須分兩期分別於簽訂中介協議及聯合出售協議時按比例各自支付所攤分相關全數。 每戶業主所須支付的費用的計算方法如下:- 本公司會決定「相關全數」的總金額及每一期所須支付的部份金額。
- 若申請地盤內有兩個或以上地段,「相關全數」的金額將先以地段面積攤分。
- 各地段所攤分的費用,由業主按其在該地段擁有的不分割分數攤分。
- 「費用及支出」內的第3段將為以下所取代:
若中介項目在簽訂中介協議後因任何原因而失敗,而已支付的費用尚未動用或尚有餘額,則該未動用的費用或餘額將會按照各已參與的業主已支付顧問費用所佔的比例退回予該業主。
- 「費用及支出」內的第2段將為以下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