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用楼宇 - 筛选准则和处理申请机制
市区重建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市建中介)会就所有收到的申请进行甄别,评核每个申请是否符合下列申请资格*:
- 必须由申请地盘内每个地段拥有不少于50%的不分割份数业权的业主共同提出申请。
- 申请地盘内的大部分楼宇(即多于50%地盘面积上的楼宇)在市建局的楼宇状况调查中必须被界定为「失修」或「明显失修」;同时,并没有楼宇被界定为「尚可」。若有需要,本公司或本公司委托的顾问公司会进一步勘察楼宇状况。
- 若申请的地盘所属的区内有成立「市区更新地区咨询平台」(「咨询平台」),这些地盘应位于「咨询平台」所识别的「重建区」之内(或最少不是位于「咨询平台」所建议的「保育区」内)。
- 申请地盘不可在市建局已开展的重建项目范围之内。
- 申请地盘内的每幢楼宇的占用许可证(即入伙纸)允许该楼宇全部或部分作住用用途。
- 若申请地盘曾经因为未能通过本公司内部或本公司聘请的估价顾问公司的财务可行性评估(即联售未能为业主带来财务上得益)而不被挑选为核准项目,则申请业主不可于本公司发出不接纳其申请通知信日期的一年内就该同一地盘再次递交申请。
(*较详细的资料,可参考中介服务(先导计划)简介-住用楼宇)
符合上述申请资格的申请,才会获得筛选。市建中介会按批次进行筛选,每批次以一个月为收集期(以该批次的第一份有效申请日期起计),每批次内的所有申请将按照下列因素(不能尽列)一并进行评分。
(一)楼宇状况(最高40%)
例如:
- 大比数楼宇状况欠佳及日久失修,例如混凝土剥落、出现裂缝、爆裂及渗漏等;
- 大比数楼宇确定出现「劏房」;
- 楼宇由地面至天台的火警逃生途径被永久堵塞。
(二)规划上的考虑(最高20%)涵括规划上的裨益及对规划的影响:
- 规划上的裨益
例如:- 重建可令建筑物后移/扩阔路面等(如属法例或政府要求)。
- 现有用途包括厌恶性行业、未获授权或非法活动,而透过重建消除有关活动又可改善区内居住环境。
- 恶劣的居住环境,例如已知的一屋多户情况。
- 对规划的影响
例如:- 现有用途(具独特的地方特色)将会因重建而消失。
(三)其他有关因素(最高40%)
例如:
- 业权结构
- 已知租客被迫迁的个案
- 重建之财务可行性
申请业主将会在递交申请表后的三个月内获知申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