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及工业楼宇 - 递交申请
- 业主可在任何时间提交本计划的申请。本公司将会分批处理收到的申请。每批次有一个月的收集期(以该批次的第一个申请日期起计算),在收集期内收到的申请将会一并处理。本公司会透过网页公布每一批次申请的一个月收集期时间。
- 业主可以亲临本公司索取或透过本公司网页下载本计划的申请表格。申请者须一起填妥及签署申请表格及提供相关资料予本公司。有兴趣的业主可联络本公司安排简报会,解释本计划的详情及协助填写表格。
- 业主在递交申请前,必须确保其申请已符合「申请资格」第1段内所述的要求。
- 业主须提名联络人并填写其姓名于申请表格内。联络人本身必须是申请业主,并可由多于一位人士出任。本公司可能会联系联络人以安排视察楼宇状况、获取更多资料或厘清一些填报于申请表格的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该申请的事宜。
- 联络人须通知申请地盘内的业主有关申请。联络人可从本公司提取所需数量的中介服务(先导计划)海报及通知信,于申请地盘内每幢楼宇的大堂显眼处张贴海报,及把通知信投入每幢楼宇的单位的信箱内。如联络人有其他方法通知业主,请在申请表格内填写已采用或将采用的方法。
- 若业主已提交申请表格同时参与市建局的需求主导(先导计划)而该项申请仍在批核中,业主必须首先撤回该项申请方可提交本计划的申请。
- 如本公司在评核申请时发现个别申请中的地盘与其他申请内的地盘有重迭,本公司将会要求出现重迭地盘申请表上的所有联络人在指定时间内以书面回复选取其中一份申请作为其最终申请。如本公司在指定时间内没有收到联络人的书面回复,所有涉及重迭的申请将有可能不被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