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樓宇的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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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1
「促進者」形式如何協助業主出售其土地業權?
合作社業主可在集合不少於50%業權後隨時申請中介服務計劃。當申請獲挑選成為項目後,本公司會協助業主集合土地業權出售,服務包括:
- (一) 游說其他尚未參加的業主透過參與本計劃,將其土地業權聯合出售;
- (二) 協助業主為聯合出售而撤銷出售個別單位的轉讓限制;及
- (二) 為業主委聘顧問公司,並為業主統籌及監督顧問公司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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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2
為何業主們要選擇以「促進者」形式重建合作社樓宇?
由於業主們自行集合業權進行聯售需時,「促進者」模式可以提供一個額外選擇予合作社業主,協助他們將業權以公開形式聯合出售。中介服務可有效減少發展商收購時間,從而增加發展商投資重建合作社的意欲。
另一方面,本公司會代表業主委聘獨立測量師進行估價,務求合作社業主得到公平及合理的聯售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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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3
如業主單位有轉讓限制,如何參與聯售?
業主須先取得公務員事務局短期豁免其單位的轉讓限制,讓他們可在繳付所需的土地補價前簽訂買賣合約或任何協議並參與聯售。本公司會協助業主為聯合出售而撤銷出售個別單位的轉讓限制。
業主須於聯售成功時向政府繳付土地補價以撤銷單位的轉讓限制。詳細安排會列於聯合出售協議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