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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非政府机构用地中介服务计划 - 申请资格

所有参与中介服务计划的非政府机构1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考虑到这项政策措施的重点在于增加房屋供应,在所有申请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涵盖相当规模房屋元素的拟议重建方案会获优先考虑。

重要提示
  • 有别于劳工及福利局推出的「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别计划」(特别计划)4,市建局的中介服务计划不限于福利设施的用地,而是涵盖非政府机构现时作福利服务以外用途的土地(例如学校,宗教场所等)。中介服务计划还适用于非纯福利用途之重建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宗教和社区用途),令重建后可灵活使用额外的楼面面积
  • 至于已参加特别计划而现阶段获社会福利署批准进行技术可行性研究的非政府机构,按本计划提交的申请将不获考虑。